问题 | 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什么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如下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能证明夫妻双方身份的证明材料;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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