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害人申诉的程序和限制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受害人申诉的程序和限制 不起诉受害人可以申诉一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申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诉的提出和受理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以下仅叙述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程序。 (1)申诉的提出 申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原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证据线索。申诉不符合前述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2、申诉是有时效限制的。具体来讲,法院应该受理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如果超过两年的话,除非出现以下三种情形出现,否则法院不会再受理了: 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刑事案件的申诉是有期限限制的,法院审结刑事案件之后,有资格提出申诉请求的公民等,可以在限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提出申诉请求。在申诉请求被受理后,若是在处理申诉案件期间不转移案件的管辖,那么在结案的时候,需要采取书面的方式答复申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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