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劳动合同要拿走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辞职劳动合同要拿走么 辞职劳动合同是可以拿走一份的,这个做法是合理的。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你的那份劳动合同属于你个人,与单位无关,可以任意处置。用人单位的那份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留离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至少两年。 二、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由单位保管 一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多少个当事人就需要实际签订多少份劳动合同,而各个当事人都是自己保管自己的合同。因此劳动合同单位是不能进行统一保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包括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法律规定均要求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若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我知道,现在好多单位有保管职工劳动合同书的“习惯”,目的各不相同,但不管怎样,这显然不是个好习惯。 三、不缴社保发现金可以吗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是一项法定义务,企业不得通过约定的方式剥夺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保险权利。《社会保险法》的出台更是进一步从立法上明确了劳动者享有的保险权利是一项绝对权利,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即便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真实合意也不能规避这一强制规定。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确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社会保险的项目、保险费缴纳的方式和标准等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因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而导致劳动者遭受损失的,用人单位应予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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