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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违反监视居住就是证据不足吗?
释义
    实施监视居住,只是存在证据不足的因素之一。如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者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可以采取监视居住。
    一、怀孕的妇女犯罪了,能不能刑事拘留
    《刑事诉讼法》对于司法拘留的问题,并没有提出孕妇例外的情况。只是规定了可以监视居住的条件: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嫌疑人被监视居住需的条件具体有什么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需的条件有:
    (一)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二)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三)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四)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五)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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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 15: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