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时履行抗辩权延期性的效力是什么 |
释义 | 同时履行抗辩权属延期的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非永久性的抗辩权。 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区别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有以下区别: 1、时间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有先后履行顺序。 2、主张权利的条件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其债务或者未适当履行期债务时主张。 延期抗辩权的法定效力是什么 延期性抗辩权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的抗辩权,而非永久可以抗辩。 民法典上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先诉抗辩权,均属于延期性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具体条件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 (1)须当事人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同时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被执行人同时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顺序履行抗辩权谁请求,顺序履行抗辩包括什么 顺序履行抗辩权由后履行一方提出请求,顺序履行抗辩包括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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