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权、质押权和抵押权一般哪个是有先的呢 |
释义 | 留置权、质押权和抵押权中,留置权是最优先的。留置权是指债权人通过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债权未得到清偿之前,可以留置该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后还未得到清偿时,有权依法变卖留置财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留置权的效力高于抵押权和质押权。 法律分析 留置权、质押权和抵押权中,留置权是优先的。留置权是指债权人通过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相应债权未得到清偿之前,留置该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后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效力高于抵押权和质押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该内容由 张洪强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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