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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的一方是外地的,可以直接在当地起诉离婚,不用跑对方户籍地起诉
释义
    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起诉,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常居住地指的是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超过一年的地方,因此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外地起诉,此时外地即为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外地外地人可以在当地起诉离婚
    外地人可以在本地起诉离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我是当地的对方是外地的,我要起诉离婚,去哪起诉?
    一、起诉离婚要去哪里起诉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寓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许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拘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二、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当事人持有,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证;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7、身份证件。
    外地人是否可以在当地起诉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1、非户籍人口不可以在当地办理离婚手续。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外地人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吗
    外地人可以在本地起诉离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方以起诉离婚,另一方还可以起诉对方重婚吗
    一方已起诉离婚另一方能起诉对方重婚。起诉离婚是民事关系,而重婚是刑事法律关系。所以只要对方确实构成了重婚就可以起诉对方重婚,这种情况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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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3: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