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为小孩更改姓名 |
释义 | 一、离婚后如何为小孩更改姓名 再婚后经另一方同意孩子可以改姓,一般而言,子女的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孩子姓名的变更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离婚之后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另一方同意之后,可以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给离婚后的子女更名改姓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一方未经双方一致同意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拒绝受理。 根据、中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 因此,未成年子女更名须经父母双方一致同意并一同或携带书面同意意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更名手续。若未经双方一致同意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 2、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不得以另一方擅自更改子女姓名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时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不妨碍子女必要时间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约定的合理要求。 三、离异孩子改名新政策有哪些 1、都必须要经过孩子的生父生母进行同意才可以,任何一方都没有单独的权利去给孩子更改姓名或者姓氏。 2、那么如果是18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只需要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去直接申请就可以了,不需要再征得父母的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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