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财产保全的步骤如下:1.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2.当事人交纳保证金。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3.法院裁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