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对婚后买房纠纷的判决有哪些原则?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院对婚后买房纠纷的判决原则: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 (1)如果产权证上写着夫妻双方的名字,说明房子是出资人父母给夫妻的礼物,自然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有证据证明房子是给夫妻一方的; (2)如果产权证上只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说明该房产是父母赠与其一方子女的,不是共同财产,双方有协议的除外。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父母双方支付首付,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双方未事先约定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产权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共同财产。 3、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房屋以哪一方的名义登记,都被视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协议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