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老人有遗产的,首先要考虑老人是否留有遗嘱,留有有效遗嘱的按照遗嘱发生继承,若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时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不参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但是法定继承人是否都有权参与继承,具体要看是否有发生丧失继承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