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办理身份证要多久? |
释义 |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与本地申领周期一致,即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一、办理身份证的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二、身份证的换领、补领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根据第十二条之规定,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三、可以在异地补办身份证吗 身份证可以异地补办的。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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