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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作2个月被辞退,有补偿吗?
释义
    《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后被解雇,用人单位应提前告知并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履行告知义务,同时还应支付半个月工资水平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如果不是试用期,过了试用期了就有补偿。
    一是没有提前告知时须多开一个月工资,视为履行告知义务;
    二是可以支付半个月工资水平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拓展延伸
    辞退后的工作补偿权益如何保障?
    辞退后的工作补偿权益保障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在辞退员工时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额会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长度、工资水平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确定。此外,一些地区还有特定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员工的权益,例如提供失业保险、安置帮助等。如果您在被辞退后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您可以咨询劳动法律专业人士,寻求法律援助或者通过劳动争议解决机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重要的是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结语
    辞退后的工作补偿权益保障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在辞退员工时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具体补偿金额根据员工工作时间、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如果您在被辞退后未获得应有的补偿,请咨询劳动法律专业人士,维护自身权益。重要的是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适当法律行动保护利益。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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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 7: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