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侦查阶段期限的规定是两个月。 具体情况如下: 1、刑事拘留之后的三天,特殊情况为七天,流窜、结伙作案为三十天以内,提请检察院进行批捕;检察院七天以内,做出决定; 2、当事人被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可超过二个月;经过上一级检察院的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3、在侦查的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从发现那天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的期限。 4、下列案件中,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不得超过14日;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审查逮捕人期限: 1、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审查逮捕期限在7日以内; 2、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的,审查逮捕期限在15日以内; 3、重大复杂案件,不得超过20日。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一般都是需要经过侦查之后才可以审查案件的,由于刑事案件一般关系着很多人的政治权利,故此刑法也规定了刑事案件侦查的时间,若是在限定的期限内没有结束侦查,并且也没有提出延期的请求,那么对于没有完成侦查任务的主体,是一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