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差额计税和简易方法计税的区别 |
释义 | 差额计税和简易方法计税的区别,具体如下: 简易征收(营改增办法中叫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指的是全额,即以全部销售收入为销售额,按照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差额计税:指的是纳税人选择只就差额部分按照征收率征税的一种简易征收方式。比如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申请差额税收时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 1、纳税人的基本资料; 2、纳税申报表; 3、会计凭证及分摊清单; 4、差额税收调整证明; 5、行政许可。 综上所述,两者并无优劣,适用于不同的行业,目前实行差额征收的是劳务派遣、人力资源行业、航空运输、金融行业、旅游、建筑、房开企业以及不动产交易等。这其中,又有差额计税,又有简易征收的是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和不动产交易,并且都是纳税人可选择的,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简易计税,还是差额征收。 【法律依据】: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以下简称出租不动产),适用本办法。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务不适用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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