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假怎么计算工资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假工资的计算如下: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2、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4、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 5、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一、工伤认定的流程一般如下: 1、工伤申请登记; 2、工伤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工伤受理; 4、工伤调查核实。根据需要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调查核实; 5、行政决定。 二、工伤认定常见情形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综上所述,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内,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 一、拿到工伤鉴定后啥时候可以辞职? 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拿到后,劳动者就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走正常的离职程序,直接要求单位支付相关工伤赔偿即可。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待遇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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