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订孩子扶养权协议是有用的,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法院还是很建议双方能够书面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的,一是更有效率,再者能够节约司法资源,只要双方进行协议约定了孩子的抚养权,且该协议中关于主体客体内容方面的约定没有问题的,又未出现可能会致使协议无效或者可撤销的问题的,该协议即产生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