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单位员工试用期有哪些情况可以延期转正 |
释义 | 2013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提高中小学教师、护士工资10%;农林科技人员按国务院规定执行;军队转业干部按现聘岗位套改工资;退役运动员按现聘岗位套改工资;津贴比例高出30%的部分纳入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逐步纳入;未聘及缓签合同人员参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荣誉称号人员薪级工资可适当高定。 法律分析 事业单位(InstittionalOrganization),是指国家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我国的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各级党政机关,教科文卫,以及新闻出版、体育、环境监测、城市建设等等,此外,还有一些机关的附属机构和法律服务所等。以下是为您整理的2013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之相关政策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二)对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林科技人员,继续按《国务院批转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林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林第一线科技队伍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3]74号)的规定执行。(三)军队转业干部按本人现聘岗位(职务)套改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如现聘岗位低于转业时部队原职务的,根据其现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岗位套改工资。(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运动员按本人现聘岗位(职务)套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所聘岗位并参考本人原体育津贴水平和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五)这次套改增资,事业单位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统一按30%计算。单位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高出30%的部分,套改后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特殊岗位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暂时予以保留,今后逐步纳入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六)事业单位未聘及缓签聘用合同人员参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具体办法由各地区、各部门确定。(七)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按国家规定高定了工资档次的人员,仍保持荣誉的,薪级工资可适当高定。 结语 事业单位,作为国家机关或其他组织举办的社会服务组织,承担着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重要活动。2013年的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中,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提高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工资标准,继续执行农林科技人员的相关规定,以及对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运动员的岗位工资调整等。此次改革还统一了津贴比例,并对特殊岗位津贴补贴进行逐步纳入。未聘用及缓签聘用合同人员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区、各部门确定。对于被授予荣誉称号且工资档次已高定的人员,薪级工资也可适当提高。这些政策旨在进一步激励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提升其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修订):第七章 法官的职业保障 第五十九条 法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 经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档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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