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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进行遗嘱公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进行遗嘱公证需要注意的问题有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遗嘱的形式应该合法等。
    一、老人私自立的遗嘱满足什么条件
    一般情况下,老人私自立的遗嘱满足以下条件是有效的:
    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5、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立遗嘱人所立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只要遗嘱内容合法、形式要件完整即可。只有公证遗嘱才需要提交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一般遗嘱公证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当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立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草稿。
    遗嘱执行过程是什么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如下:
    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二、立遗嘱什么时候生效
    立遗嘱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但遗嘱具有以下要素才有效: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三、有多份遗嘱以哪份为准
    有多份遗嘱以哪份为准,需要根据以下情况而定:
    1、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2、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嘱按以下情况写才是有效的: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
    以下遗嘱是无效的:
    1、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书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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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9: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