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离婚的手续办理方式,必看! |
释义 | 都说爱情不分国界,其实婚姻也不分国界,随着世界流通程度的加深,跨国婚姻越来越普遍,但不是每一对跨过夫妻都可以携手走到尽头,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很多跨过夫妻会选择离婚这条路来结束一段感情,那么涉外离婚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确定管辖法院 涉外婚姻双方当事人在国内起诉离婚,要去哪个法院起诉,往往需要考虑三个因素:国籍、婚姻缔结地和居住地。在涉外离婚诉讼案件中,确定管辖法院非常重要,这将直接影响到案件的整体走向以及夫妻婚后财产的分割。整理这一部分内容时,考虑到咨询者人群类型的不同,有的是双方均为本土国籍,有的是一方为外国人等等,现实中实际案件情况往往比较复杂,各国的法律规定、政策等也不大一样。 二、准备诉讼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如涉外人员委托他人办理,则需要对身份材料进行公证。 (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如果结婚证在境外办理,须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中国使领馆认证。 (3)当事人双方相关财产清单,如果对财产没有争议需要注明。 (4)如有子女抚养争议,需提供子女相关材料,如出生证等。 (5)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 (6)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将离婚意见书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 (7)授权委托书(如有),境外人员委托内地律师代理婚姻案件。 (8)其他证据材料。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中文翻译件。当事人对中文翻译件有异议的,应当共同委托翻译机构提供翻译文本;当事人对翻译机构的选择不能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确定。 涉外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的,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4)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2、诉讼离婚(1)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A、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B、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婚姻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第一、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的处理。(一)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1、国外一方能回国,双方到当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2、国外一方不能回国,国内一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步骤同上。(二)双方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的处理。1、国内一方将结婚证、公证书、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材料(护照、结婚登记时填写的申报表等)相关证据材料递交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法院经审查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步骤同上。在签收法院的判决书时,代理人应当注意一点,仔细核对国外一方的姓名,法院的文书中的拼写是否有错误。如有错误,修改起来非常麻烦。第二、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的处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一方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就离婚已能达成合意,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解决方式:(一)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1、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认证费用各国使领馆不一,但费用相对不高,如,驻日领事馆费用约为三千日元左右,我驻美纽约领事馆约二十美元左右。2、与此同时,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好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迅速、快捷地解决CASE。3、法院择日开庭后,原告及其代理人与被告代理人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书(判决书),一般当日生效,一周后可领取生效法律文书。(二)双方不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1、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被告国外的住址(护照),以及其他相关证据。2、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故可能会产生两种情况:其一: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其二:将传票送出三个月,被告方仍杳无消息,一般法院会再公告七个月,之后,缺席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如果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仅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法院一般不予处理。第三、双方为外国公民,结婚注册地在国外,现一方在国内有住所的离婚处理方式。由于各区法院立案庭办案人员的认识不同,立此类案件时,可能会遇有一些问题,甚至在不同的法院,处理方式也各不相同。法院一般的做法是,对于可以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一般受理,并作出调解书。但是,对于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各法院认识不同。第四、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国外登记结婚,离婚的处理。1、首先,须将国外颁发的婚姻注册证书,在所在国公证后,再到我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然后在国内立案。如果双方均在中国,或虽然国外方在所在国,但不予配合,解决此案的难点之一,在于公证、认证的进行。对于来自香港、台湾、澳门的结婚登记注册证书,也要履行相关的公证、认证手续。以香港为例,该结婚注册证书,要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公证律师进行查证,后出具蜡封的公证文书,再加中国法律香港服务公司的转递章后,才可有效地在中国法院使用。2、将结婚注册证书公证、认证后,再连同其他诉讼材料递交法院,引起立案程序。如果双方离婚合意,一般可在一个月内审结;若一方不同意,或一方杳无音信,诉讼期间最长可长达一年半左右。 涉外离婚离婚方式有几种 涉外离婚离婚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协议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诉讼离婚。涉外离婚诉讼在中国进行的,应当遵循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涉外离婚离婚方式有几种 涉外离婚离婚方式有以下两种:一、协议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二、诉讼离婚。涉外离婚诉讼在中国进行的,应当遵循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涉外婚姻如何办离婚手续 涉外婚姻最好选择办理诉讼离婚,手续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规定时间内答辩。 4.开庭前调解。调解成功的不开庭审理。 5.调解失败的开庭审理。 6.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周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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