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代理订立的无效合同情况 |
释义 | (一)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 (二)代理人以被代理的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合同; (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 (四)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 总之,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要看代签的人有没有一种委任关系。事后追认则合同是有效力的,如果当事人不认可,则协议无效。 一、订立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中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既然合同为一种协议,就须由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的一致即合合同订立意才能成立。当事人为达成协议,相互为意思表示进行协商到达成合意的过程也就是合同的订立过程。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依此规定,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当事人为要约和承诺的意思表示均为合同订立的程序。现行民法典在合同订立上的一个重大变化是将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重要步骤用法条规定为订立合同的基本方式。 二、合同订立的过程是什么 订立合同,是一个经过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步骤构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和实践当中形成的习惯作法,订立合同的程序主要有: (一)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 (二)资信审查。当你选择了准备与对方谈判签订合同时,需要对对方进行资信审查。资信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信用审查。 (三)洽谈协商。当事人之间就合同条款的不同意见经过反复协商,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就是洽谈协商。 (四)拟定合同文书。拟定合同文书是将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用文字表述出来。 (五)履行合同生效手续。在合同文书拟定后,双方当事人已完全认可的时候,就要办理合同订立的最后一道手续,即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首先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在合同上签字。其次,按照我国的习惯,要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合同订立的程序才算完成。 有的合同,根据国家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则必须在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正式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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