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亡证明跟销户证明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概念不同 死亡证明是指,证明其公民死亡的文件。户口注销是个法律概念,是户口管理中的具体表现,包括因失踪而宣告死亡户口注销登记和死亡办理户口注销登记。 (二)办理的机关不同 死亡证明是医院开的医学证明,销户证明是派出所开的,两者不同,销户证明也不能当死亡证明用。 (三)办理的程序不同 办理死亡证明,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一、外地户口注销需要什么手续? 户口注销分四种情况,即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入伍以及出国。其中:1、正常死亡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医院死亡诊断证明;不是在医院死亡的,由单位村居出具证明,派出所要进行调查;殡葬证明;单位村居证明(三联单)。2、非正常死亡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司法部门(交通事故有交警部门出具证明)和医疗部门出具死亡证明;单位村居证明(三联单)。3、应征入伍注销: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凭身份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也可凭分局下发的入伍人员名单予以注销。4、出境、国定居注销:居民户口簿;定居台湾的,凭出入境管理部门户口注销通知书;定居港、澳的,凭前往港澳通行证、公安机关注销户口通知;定居国外的,凭省公安厅签发的出国定居证、护照等。 二、人死亡后多久会注销户口 人死亡后一般在一个月内会注销户口。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办理户口注销所需的材料如下: 1、申报义务人的公民身份证件; 2、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3、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4、殡仪馆、寺庙、道观出具的火化证明; 5、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认定书; 6、派出所警务区民警调查核实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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