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规划合法性的唯一凭证,一般是不允许变更的。如果已经颁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说明该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许可批准的各项指标进行建设,不得违反。特殊情况下需要调整规划的,应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局)进行审查、备案、重新审批,过程繁琐,其中可能要缴纳因行政违法、规划违章等造成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三条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