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三方催收公司上门催收一般是合法行为。信用卡逾期后,银行是有权向持卡人追讨债务,但是生活中有不少老赖对银行催收直接无视,银行为了节省起诉的成本,会将催收工作外包给第三方催收,这是一种合法的授权代理关系。而第三方催收上门只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也算合法催收。国内债务催收行业鱼龙混杂,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免会出现不规范的债务催收,不合法的催收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催收对持卡人的亲人家属进行催收是不合法的,催收仅能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2、催收未经允许进入持卡人家中,惊吓家中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引发骚动。3、催收上门对欠债人殴打、故意伤害等行为,或者讨债的时候使用非法拘禁、绑架、泼油漆、敲诈勒索等方式。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六十八条 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第六十九条 信用卡催收函件应当对持卡人充分披露以下基本信息:持卡人姓名和欠款余额,催收事由和相关法规,持卡人相关权利和义务,查询账户状态、还款、提出异议和提供相关证据的途径,发卡银行联系方式,相关业务公章,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