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拥有探望权,而另一方有义务协助。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应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由人民法院做出判决。然而,如果父或母的探望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暂停探望权,一旦暂停的原因消失,应恢复探望权。 法律分析 1、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拥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确保子女的探望权利? 离婚后,确保子女的探望权利至关重要。首先,双方父母应该尽力达成协议,明确探望安排,以保证子女与双方父母的密切联系。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途径,向法庭提出探望权申请。法庭会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作出决定,通常会考虑父母的状况、关系以及子女的需求。此外,父母应遵守探望安排,保持良好的沟通,尊重对方的权利。如果探望权利受到侵犯,可以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在任何情况下,子女的福祉应始终放在首位,父母应共同努力,确保子女能够享有稳定和有意义的探望时间。 结语 离婚后,确保子女的探望权利至关重要。双方父母应尽力达成协议,明确探望安排,以保证子女与双方父母的密切联系。如协议不成,可向法庭申请探望权。法庭会考虑子女最佳利益,作出决定。父母应遵守探望安排,保持良好沟通,尊重对方权利。如权利受侵,可申请强制执行。子女福祉应放在首位,父母共同努力,确保稳定、有意义的探望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