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成立之前的债务由法人还是设立人承担 |
释义 | 发起人承担公司成立前的债务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需要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半数以上发起人需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注册资本为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发起人应签订协议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方式,注册资本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规定。 法律分析 一、公司成立之前的债务由法人还是设立人承担 公司成立之前的债务由设立人即发起人承担。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成立之前的债务由设立人即发起人承担,发起人应当承担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同时,如果公司不能成立,发起人还应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此外,如果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发起人的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发起人还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半数以上的发起人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注册资本为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发起人之间应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和最低限额可能有另外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二条 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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