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如何送达 |
释义 |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证明书的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给劳动者本人或其亲属,邮寄挂号查询回执,以及公告送达。公告送达通过新闻媒介通知,30天后视为送达。 法律分析 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直接送达给劳动者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共同居住成年直系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信日期为送达日期。劳动者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采取公告送达,通过市地级以上新闻媒介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拓展延伸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送达方式及注意事项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送达方式及注意事项是雇主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向员工提供的一份证明文件。根据劳动法规定,送达方式可以通过邮寄、专人递送或公告等方式进行。在选择送达方式时,雇主应确保合法合规,并保留相应的送达证据。同时,注意事项包括确保证明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及时送达给员工。此外,雇主还需注意遵守法律程序,尊重员工的权益,避免任何歧视或不公平对待的行为。通过遵守送达方式及注意事项,可以确保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有效送达,维护雇主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送达方式及注意事项应合法合规,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保留送达证据。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邮寄、公告等,确保员工收到证明书。遵守法律程序,尊重员工权益,避免歧视或不公平对待。通过合规送达,维护雇主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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