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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2年劳动仲裁和法院的性质是否一样
释义
    劳动仲裁和法院的性质是不一样,二者主要的区别在于:
    1、处理方式上,有所差别。
    (1)劳动仲裁:倾力调解,尽量协商一致。
    (2)法院:尽管原则上也期望调解成功,但法官案件甚多,不会有太多时间拘泥于调解,出判决必须及时。
    2、审案水平,显然有差距。
    (1)劳动仲裁员:虽经过专门训练和考核,但法律水准上一般略逊于法官,其审案有时过于关注细枝末节,未必是案情的真正焦点;
    (2)法官:经过严格考试、训练,深谙法律,审案时直接针对焦点问题,断案麻利。
    2022年有仲裁协议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
    1、当事人与他人就同一事由有仲裁协议,一般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2、根据我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2022年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范围是如何
    (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1、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工龄折算、特殊工种认定、退休审批、退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退休金待遇等发生的纠纷。
    3、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见习与所在单位发生的纠纷。
    4、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改革引发的职工下岗、经济补偿金、下岗生活费、劳动关系确认、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整体拖欠工资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纠纷。
    5、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的。
    6、劳动者仅请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7、其他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
    (四)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五)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六)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2022年劳动仲裁管辖权规定内容都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有下列规定:
    1.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有管辖权;
    2.并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2022年事业单位辞职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具体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申请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四、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五、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2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受理范围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8、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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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2: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