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起诉费用退回的情形有什么 |
释义 | 民事起诉费用退回的情形有: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当事人申请撤诉;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经济、海事和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 一、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什么决定负担 生效判决决定败诉方为哪一方当事人,从而决定诉讼的费用的承担方。因为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区别是什么 (1)目的不同。行政诉讼的目的是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诉讼主体不同。在行政诉讼中,有一方必定是行政机关,而且它一直处于被告地位,不得反诉;在民事官司中,双方当事人既可以当原告,也可以当被告,被告可以反诉。 (3)人民法院受理起诉的条件不同。行政官司,有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有的在起诉前必须经过上一级行政机关的复议;而提起民事诉讼则没有这样的条件,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人民法院主管的,就可以起诉。 (4)举证责任不同。在行政诉讼中,由行政机关承担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举证责任,原告不负举证责任,而在民事诉讼中,谁提出诉讼主张,谁就负有举证责任。 (5)审理原则不同。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必须以判决或裁定的方式结案;而审理民事案件,可以调解。 三、离婚诉讼费用可以减免吗 离婚诉讼费用的减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即一方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八条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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