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暂估收入,如何申报增值税? |
释义 | 暂估收入,如何申报增值税?暂估收入,如何申报增值税增值税申报时在未开具发票栏填负数。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那一栏已经包括了这一笔收入了,在六月已经交了这笔销项税了,这月不填负数就重复了交税。会计上不存在暂估收入的业务和规定,只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的规定,就要确认收入,而无论是否开具发票;否则,即使开具了发票,也不能确认收入。增值税法规定了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而未对收入确认条件作出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条件,其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趋同。因此,我理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所称暂做收入,是“会计上已做销售处理”。如果纳税人的销售业务,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条件;②按税法规定,尚不产生纳税义务;财税处理如下:1、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交确认收入时:借:应收账款贷: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2、产生纳税义务时:借:应收账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