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深圳医保报销比例2023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在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行标准:4918元/月)5%的,超过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70%,参保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支付80%,另外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也有关。 二、深圳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缴交医疗保险费次月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每月20日前申报参保的,按当月参保处理;每月20日后申报参保的按次月参保处理。 2.参保单位、参保人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但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 3.为本市户籍的婴幼儿办理参保手续的,从申请当月开始缴费,并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入户之日起30天以内凭婴幼儿出生证明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参保手续的,可从其出生之月起缴费,并自出生之日起按本办法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深圳医保异地医报销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直接登录或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跳转进入我市个人网上服务系统,选择“医疗保险-本市参保人常住异地就医备案业务”的菜单选项,根据提示填写申请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 2、受理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受理; 3、系统审核系统审核备案信息; 4、即时审批系统进行后台校验并上传备案信息至国家、省平台; 5、即时办结备案信息无误且成功上传的业务系统即时(秒批)办结; 6、送达备案业务办理结果即时推送至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