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第一二三条,驾驶中型以上的,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辆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扣3分。驾驶中型以上的,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扣6分。机动车在高速路上超速达到50%的,一次扣1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