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口头约定的合同有正式合同的效力,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并且订立过程很方便快捷。口头合同是指不用书面的形式,通过口头达成的协议,这种协议一般是有法律效应的。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一、口头合同的优点 口头合同的优点是无须当事人约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优点是简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纠纷时取证困难。所以,对于可以即时清结、关系比较简单的合同,适于采用这种形式。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及较为复杂重要的合同则不宜采用这种合同形式。 二、订立口头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订立口头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口头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证明合同的存在以及合同关系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