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解散多少钱? |
释义 |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一、股东有没有权决定公司去留 当公司发生严重困难时,财务状况恶化,继续维持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也就是他们可以决定公司去留。《公司法》第182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民法典除法人股东可以解散公司吗 股东是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但是有一定的限制,即必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理由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三、股东解散公司程序是怎样的 股东解散公司程序如下:1、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2、受理清算,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3、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4、登记申报的债权;5、制定清算方案,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执行;6、清算完毕,注销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害,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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