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规定的本单位什么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
释义 |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包含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则分别是20%和8%,20%是单位缴纳的比例,划入统筹账户,有的单位交16%;8%是个人交费比例,进入个人账户。 作为缴费基数的缴费工资,不能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不能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不足60%的按60%缴纳,高于300%的不计入缴费基数。高于60%,不足300%的应按职工实际工资总额如实申报,漏报、少报、多报缴费基数属违法行为。 领取的时候,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和当地在岗平均工资相关;个人账户养老金,则和缴费年限有关,交的时间越长,领取的越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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