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登记地吗? |
释义 | 离婚不是一定需要到登记地办理。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例如结婚时如果是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的,离婚时,双方就可以去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我和老婆协议离婚不去户口所在地怎么办 丈夫和老婆协议离婚,不是一定要回当地。根据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例如结婚时如果是在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的,离婚时,就可以去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离婚多长时间可以办 离婚多长时间可以办,法律上并没有限制性规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在民政局上班时间就能办理离婚,双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好了的,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就可以办理好。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婚姻登记可不可以在异地 婚姻登记不可以在异地办理。 1、当事人结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婚姻登记; 2、离婚登记还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者结婚登记地办理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能异地办理。 申请时应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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