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著作权的方式有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侵犯著作权的一般方式如下: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伙伴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发表; (三)未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签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五)抄袭他人作品;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制作电影、以类似制作电影的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的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未支付的报酬;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方式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产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书籍、期刊的版式设计;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公开传播其现场表演,或录制其表演;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和著作权相关权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 (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 (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以及复制; (三)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 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不得影响、限制或者侵害他人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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