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故意造成交通事故 就是主观上是希望结果的发生而采取放任的态度的行为就是故意。2、如社会上所说的撞车党,就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有证据证明对方是故意的行为,自己就不用负责任。自己超车造成的自己死亡不属于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如事故中死者承担全部责任的话,对方有交强险的话,只能得到无过错赔偿11000元。3、故意造成事故,造成他人伤亡,就成了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了。单方事故造成自己伤亡交强险是不赔的,交强险是“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注意是对第三者的赔偿,不包括自己。(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