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 |
释义 | 法院判决离婚财产纠纷,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事件的事件指南。这个原则表现在离婚财产的分割上,夫妇有权平等分割共同财产,平等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生活有利,生活方便的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得损害财产的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分割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时,尽量分配必要的生产资料,在能够更好地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时,为了发挥物品的使用价值,必须尽量满足个人的专业和职业需求。不可分割的东西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利的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割方应根据公平原则,根据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三)照顾儿童和妇女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妇女适当的分数,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分配住宅等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毕竟,从习惯势力来看,从传统因素的影响引起的障碍来看,从女性的家务负担、生理特征来看,离婚后,一般女性在找工作和谋生能力方面也比男性弱,需要社会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财产可不可以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妇共同财产时,不得以集体和他人所有财产为夫妇共同财产分割,不得以分割夫妇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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