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借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对方找人模仿您的笔迹,增加了利息内容。对于增加的利息部分,是无效的。而对于借款本金,并无实质性的影响,故本金部分是有效的。内容表达不清,或数目不清,产生纠纷时,借款人又不认可,诉讼风险是很高的。关于借款数目,最好能先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然后再用大写中文数字书写一次。,“借条”的诉讼时效问题。约定清楚还款期限的“借条”,如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没有还清欠款,出借人可以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出起诉,超过三年,就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予以支持诉讼请求。,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七)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欠条改动后不能恢复,欠条被改动部分无效。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欠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 法律客观: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