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民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2、延误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其他重要邮件投递,致使他人失去高校录取资格或者造成其他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的; 3、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律依据:《邮政法》第三十九条 邮政工作人员拒不办理依法应当办理的邮政业务的,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的,给予行政处分。 邮政工作人员玩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