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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人的权利有什么?
释义
    债务人的权利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等。其中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是对履行时间的抗辩,而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是对履行顺序的抗辩。
    一、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三大抗辩权是什么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二、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有什么不同
    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的不同点是:
    1、性质不同。先履行抗辩权是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的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债务的抗辩权。
    2、形式不同。在先履行抗辩权的情况下,双方不仅要互相承担债务,还要形成双方债务的对价关系。这样,如果一方先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然后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在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况下,虽然双方都要互相承担债务,但法律并没有强调双方所承担的债务应具有对价性。一方先行使不安抗辩权,不仅仅是为了后一方不履行。
    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抗辩权包括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即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请求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未按顺序履行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另一方履行前拒绝履行要求。当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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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6:5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