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是什么? |
释义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是指上级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审查,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适用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证明符合规定。复核案件需由至少两名交通警察办理。 法律分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是指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审查的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一、三款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拓展延伸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重要性及程序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认定结果进行再审查和复核的程序。它的重要性在于确保公正、客观地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维护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程序一般包括提交申请、受理审查、调查取证、听证辩论、复核决定等环节。申请人可以提供证据材料、证人证言等来支持其复核请求。复核决定一经作出,具有法律效力。通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可以纠正可能存在的认定错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程序的重要性在于确保公正、客观地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维护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该程序包括提交申请、审查、调查取证、听证辩论、复核决定等环节。复核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纠正认定错误,保护当事人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八十条 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六十六条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以及受害方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已经按照前款规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一条重新确定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重新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除应当载明本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注明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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