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属于再婚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和其他合法途径所得的财产;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