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期间产生的费用是否需要缴纳其他税款?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税法规定,律师会见期间产生的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但是,如果律师会见产生的费用属于律师事务所的运营费用,则可以在所得税申报时进行扣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接受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所支付的费用,应当加征增值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取得的所得,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纳税人提供劳务所得,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应纳税的所得额减去法定及财政部门批准的各项税前扣除项目的数额。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享受税收减免、退税、免税、缓征、分期缴纳等税收优惠政策,应当符合税法、税务机关和财政部门的规定,并按照规定履行有关的申报、核定、缴纳等义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纳税,按照规定报送各项统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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