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平等权、监督权和选举权、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监督权、劳动权、休息权、政治自由、人格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人身自由、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通信自由和秘密权、受教育的权利、文化活动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