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伤员工公司应支付多少赔偿费? |
释义 | 一、员工受伤了,公司要承担什么赔偿1、员工受伤属于工伤的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属于工伤的公司只有人道主义的慰问,受伤需要肇事者或者个人支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工伤私了有什么赔偿工伤私了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处理工伤的方式,私了的赔偿项目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待遇的规定,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计算得出的最终结果就是劳动者工伤赔偿的数额,在上述数额的基础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最终的赔偿数额以及赔偿款的支付方式。 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员工多少钱 公司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第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二、这里所称的“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三、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孕期辞退员工补偿多少钱 需根据辞退的原因确定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怀孕职工,用人单位合法解除的方式有:1、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其中依据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余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计一个月。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公司一次性补偿多少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上班半年辞退补偿多少钱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因病死亡,公司有什么补偿员工的? 一、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后,公司有什么补偿1、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后,公司补偿有以下这些:(1)丧葬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2)抚恤金,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3)遗属生活补助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二、职员工因工作原因死亡,公司补偿不给如何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4、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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