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有: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要求发生在将来。 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提前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的期间内,没有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理由,而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