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是否可以同意放弃监护权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父母不能够主动放弃对子女的监护权,但如果因父母丧失监护能力,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可以进行变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一、孩子父亲去世了孩子抚养权归谁 归母亲抚养,如果母亲没有监护能力,监护人应按下列顺序依此从有监护能力的人中选出:首先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是兄、姐;再次是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二、离婚带小孩走有没有罪 没离婚带走孩子不犯法。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对子女具有法定的抚养和监护义务,监护人可在不伤害被监护人人事和财产权益的情况下,行使监护权。因此没离婚时,一方带走子女,是被法律允许的,但是此时虽然不涉及违法犯罪的问题,却会造成一定的家庭矛盾。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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