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父母双方都想要抚养权的话。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的,人民法院应予以优先考虑。获得的子女的抚养权后应当尽抚养义务,如果不尽抚养义务的话,对方也是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根据规定父母和子女间的关系是不会因为离婚而消除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